达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。我市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,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,解决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(简称“老机保”)改革试点的衔接过渡,在年底前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运行。
根据《达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》,我市将对改革前退休的、改革后新进的和现在已经参工的,采取“老人老办法、新人新制度、中人逐步过渡”的办法,分类予以解决。
编内人员全员参保。将全市范围内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(单位)、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。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工、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员,退休后发给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待遇;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工、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参保人员,在发给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待遇的基础上,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,保证待遇水平不因改革降低。
编外人员规范划转。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,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待遇。
退休人员保持不变。改革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,保持原有的养老金待遇标准不变,并参加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。
此外,我市将把“老机保”改革试点参保人员中符合“新机保”参保范围的人员,规范并入“新机保”参保范围。不符合“新机保”参保范围的人员,全部转移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,做好人员分类参保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,保持关系无缝衔接。